盐池县“一点三面+N”工作法让矛盾宜解不宜结
近日,盐池县高沙窝驻庭调解室成功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。债务人李某长年欠款不予归还,导致与债权人牛某产生矛盾纠纷。无奈之下牛某将李某诉讼到法院。经过流转,高沙窝驻庭调解室进行了诉前调解。
高沙窝驻庭调解室的调解员对李某和牛某二人的状况颇为了解,采取以聊为主、劝导为辅的方式进行调解。在交谈过程中,李某表达了自己的心声。鉴于李某经济困难,调解员提出结合司法确认的分期方案,利用司法强制力为分期提供保障,确保权益得以实现。最终,李某向牛某致歉,并当场达成协议。
“这次调解非常成功,让我不用诉讼就拿到了钱,真是感谢!”9月19日,高沙窝镇高沙窝村村民牛某说道。
自年初以来,盐池县全面实施“塞上枫桥”基层法治工作模式,聚焦于“事心双调”的核心议题,探索创新“一点三面+N”调解策略,注重把握“人情”核心,深入调查案件背景,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,面对面解决纠纷,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、把纠纷化解在萌芽。
通过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,盐池县扩展了诉源治理覆盖范围,在惠安堡法庭设立“丹丹”调解室,在高沙窝镇设立驻庭调解点,简化了案件处理流程,增强调解指导,使调解更加前置,有效缩短服务半径,调解成功率显著提升。今年以来,“丹丹”调解室和高沙窝驻庭调解点已成功处理人身伤害赔偿、买卖合同及借贷合同等纠纷共计266件,其中调解成功150件。
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,“警司”联动是关键。盐池县积极行动,针对花马池镇、盐州路街道矛盾纠纷频发、涉及范围广泛的实际情况,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,配置6名专职调解员专门处理社区内的重大事务。自成立以来,共成功调解损害赔偿及邻里纠纷21起,有效化解了大部分民事争端。
“我们都是退休干部,开展调解工作还是要从找好‘人情点’开始,循序渐进做好正面调查、背面调解、当面解纷‘三部曲’,真正实现事心双解。”驻花马池派出所调解员老周说道。
盐池县通过拓展运用各类平台载体,降低因调查不清、手续不全、群众基础差造成的调解失败情况发生率,持续扩大调解水平,稳步提升人民调解框架体系稳定性。(记者 冯荣)